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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25日府人考字第1090074177號函辦理,檢附公文及附件。
二、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整體疫情防控,109年3月19日(含)以後非因公出國者,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