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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| 依據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115年6月15日地礦區字第11514501900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自114年10月起,該中心所公布的活動斷層已不再區分第一類與第二類活動斷層,所有活動斷層為更新世晚期(距今約10萬年)以來曾經活動過,未來可能再度活動的斷層,均具有活動潛勢。 |
| 三、 | 現行公布的「臺灣活動斷層分布圖110年(2021)修正版」所列的36條活動斷層,請納入各類土地開發審查、地質調查、耐震設計評估、教學以及推廣應用等參考。相關資料可至該中心網站查詢(https://fault.gsmma.gov.tw/About/Fault_map )。 |
| 四、 | 檢附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函文與臺灣活動斷層宣導文宣(內含臺灣活動斷層分布圖110年修正版)各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