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使受推薦者經得起社會公評並符合社會期待,建議年齡以55歲以上長者為宜,並請詳閱推薦說明第四點至第六點規定推薦之,須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區達1年以上、近5年無判刑確定紀錄、未曾受市級、區級表揚及風評道德形象者。
檢附「桃園市中壢區級模範母親代表推薦說明」、「114年桃園市中壢區模範母親推薦表」各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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