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112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112年2月28日(星期二)止。 本案有關團及女童軍、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: (一) 團登記費新臺幣(以下同)1,000元整。 (二) 女童軍登記費60元整。 (三) 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。 檢附中華民國女童軍三項登記總表及三項登記費一覽表,或 逕至本局最新消息(https://www.tyc.edu.tw/home.jsp?id=6&parentpath=0,5 下載。 本案聯絡人: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:03-3464304、0983-94178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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