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轉非農業區荔枝椿象防治與宣導資訊,請貴校辦理相關防治作業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08年10月16日臺教資(六)字第1080148421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鑒於荔枝椿象受擾動時會噴出具腐蝕性臭液自我保護,如觸及人體皮膚或眼睛,有造成灼傷或失明危險 三、檢送荔枝椿象相關防治作為請參考宣導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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